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 工信部在日前召開的新政宣貫會上指出,自2009年政策實施以來,清單內容已經先后五次進行增補和調整,覆蓋領域從最初的 10 個擴展到15 個。 2014年政策受益面繼續擴大,自3月1日起,油氣鉆探設備、半潛式鉆井平臺、液化天然氣運輸船、深水物探船、接觸網多功能綜合作業車、濕式電除塵器等裝備被納入到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支持范圍之中。 本次調整后,自2014年3月 1 日起,新政將取消直流供電牽引設備、火災自動報警及氣體滅火系統、聯鎖系統、燃煤電站煙氣脫硝成套設備等裝備進口免稅政策;調整三代核電機組核島設備、二代改進型核電機組核島設備與常規島設備、清篩機、混凝土泵車、城市軌道交通裝備等裝備的進口免稅零部件及原材料目錄